1.負責制定公司下屬物產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。
2.負責市國資委劃轉企業非經營性資產的接收、管理等工作。
3.負責做好公司下屬企業非經營性資產的開發利用等工作。
4.負責市國資委劃轉企業遺留問題處理、日常管理及維護穩定等工作。
5.負責下屬企業改制專項資金的申報、審核、撥付等工作。
6.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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