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建設,制定年度審計計劃,實施內部審計、離任審計工作。
2.在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下,負責抓好公司紀檢工作,糾正不正之風,對公司黨員干部、職工進行黨紀、政紀教育。
3.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和有關廉政制度,制定公司年度反腐倡廉的措施,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4.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責任考核工作。
5.負責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、檢舉和受理公司內一般干部職工違反黨紀、政紀的案件。
6.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、下屬企業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的勤政廉政狀況,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。
7.完善監督制度,加強對投融資、工程項目建設、材料設備采購、建設資金的使用等主要環節的監督工作。
8.參與公司干部選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和監督工作。
9.完成公司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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